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

2023-06-25 16:0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政府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隶属于卫生部。下置机构:办公室、人事与政策法规司、医政司、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中文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英文名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

机构属性

隶属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现任局长

王国强

二、人事教育司

1、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2、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4、拟订、完善并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标准;

5、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6、负责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7、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8、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

9、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10、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11、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

12、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13、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的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1、根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

3、研究提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4、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

5、研究起草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6、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

7、组织协调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8、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综合管理中医药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

10、负责拟订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

11、对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12、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

13、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4、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工作;

15、监督管理医学气功活动和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

1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办理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并进行相关的执法检查。

四、医政司

1、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3、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4、组织实施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重大疾病工作;

5、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关中医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

6、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

7、组织拟订中医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8、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9、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

五、科技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拟订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2、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

3、组织、参与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4、参与指导与协调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的建设;

5、负责中医药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7、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8、负责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捐献工作;

9、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的学术交流工作;

10、参与相关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工作;

11、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工作;

12、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1、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2、研究国际中医药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

3、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对外双边、多边及民间交流与合作;

4、指导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5、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际中医药经济、技术合作;

6、组织协调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

7、承办局机关的外事工作。

8、指导各民族医医疗医药工作,组织拟订并逐步完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七、直属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组织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维护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党校培训工作;

3、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4、与干部管理;

5、办局机关党委、纪委、审计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现任领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1、局长:王国强,男,汉族,籍贯安徽安庆,1955年3月出生于上海。1971年参加工作,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二连任卫生员。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工作,1983年到国家计生委工作。历任副处级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计划财务司司长。1990年在日本厚生省国立公共卫生学院留学做客座研究员,1999年在河南省焦作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

2000年12月任国家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3月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9月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校校长,2002年6月任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2007年12月任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2007年1月起任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主管工作:负责全面工作。

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2、副局长:吴刚,男,汉族,1953年6月生,山西灵石人(出生于北京),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中医学院中医系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9.08——1973.08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知识青年

1973.08——1976.12北京中医学院医疗系中医专业学习

1976.12——1985.07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医师

1985.07——1987.03卫生部中医司、国家中医管理局干部

1987.03——1989.05国家中医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

1989.05——1990.0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处副处长

(其间:1989.5——1990.5在马尼拉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学习英语及世界卫生组织工作程序)

1990.08——1994.0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处处长

1994.09——1998.0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劳动与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其间:1996.4——1997.4在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学习卫生管理)

1998.02——1998.0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劳动与政策法规司司长

1998.08——2002.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司长

2002.07——至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

2002.10——2004.0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2004.04——至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主管工作:分管医政工作。

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3、副局长:于文明,男,汉族,1963年6月生,山东单县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天津中医学院研究生部中医基础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

现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1980.07——1985.08山东中医学院中医系中医专业学习

1985.09——1988.06天津中医学院研究生部中医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8.08——1997.12中国中医药报社记者、编辑、部门主任

1997.12——2004.03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

2002.06——至今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2002.12——至今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3.03——至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4.04——至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2007.05——至今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主任委员

主管工作:分管科技、教育工作。

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4、副局长:李大宁,男,汉族,1953年1月生,吉林永吉人,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黑龙江中医学院中医系毕业,大学学历。

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9.10——1978.09黑龙江二龙山农场知识青年

1978.09——1982.12黑龙江中医学院中医系中医专业学习

1982.12——1984.12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所医师

1984.12——1986.01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所副所长

1986.01——1987.07黑龙江中医研究院副院长

1987.07——1992.0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交流处副处长

1992.04——1994.0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4.09——1997.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划财务司副司长

1997.10——1998.0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划财务司司长

1998.08——1998.1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司局级)

1998.11——2002.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2000.10——至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

(其间:2001.10——2003.10参加西部地区挂职锻炼,任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3.12——2004.0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负责人

2004.04——2005.0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司长

2005.04——至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主管工作:分管国际合作交流、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监察审计工作。

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5、副局长:马建中,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河南温县人(出生于河南郑州),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河南中医学院医疗系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6.08-1978.02: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农场工作

1978.02-1982.12:河南中医学院医疗系学习

1982.12-1987.11: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辅导员、系党总支干事、学院组织部秘书

1987.11-1991.12:河南中医学院组织部副部长

1991.12-1994.11: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党委书记

1994.11-1998.11:河南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一附院党委书记

1998.11-2002.08:新乡医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其间,2001.02-2002.01在中央党校第17期中青班学习)

2002.08-2003.02:新乡医学院党委书记

2003.02-2008.09: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

(其间,2008.03-2008.07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2003年中央党校政治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

2008.1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工作动态

闫树江调研指导局直属(管)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8月5日至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树江赴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东方医院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闫树江实地察看了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并分别召开座谈会了解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闫树江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医院、科室、个人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从严从细做好院感防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格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严格住院管理和陪护制度,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事件。

要坚持把“四早”落实到位,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加强全员培训和风险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坚决予以整改。局直属(管)各医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做好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发挥专家优势,支援有关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在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国中医科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1]

参考资料

1.闫树江调研指导局直属(管)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本文地址:https://www.qiuzhishu.com/zhishi/147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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