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阳休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金朝阳,男,休宁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副局长、党委委员。
中文名
金朝阳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职务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信仰
中国共产党
人物事迹
7月25日夜里11时许,休宁县公安局接到江西婺源人余某电话报称,同伴余某某在休宁县汪村镇大连村附近深山内抓石鸡时,不慎从八、九米处悬崖摔落,亟需救援。得知情况后副县长、公安局长胡松伶高度重视,指示县局在做好充分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火速展开救援,并指派县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一同前往营救。
26日凌晨1时许,待救援小分队驱车赶往离事发地还有二十余公里的山坳口处时,因前方丛林密布车辆难行,为给坠崖者赢得宝贵的救援时间,民警只得克服蛇虫出没、溪流峡谷,地形复杂,无便道、无通讯的困难,一路徒步前行。在历时四个多小时后,小分队一行10人到达余某某坠崖处。但因伤势过重,经民警初步检查,该余某某已无生命体征。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民警及消防官兵,在多人受伤的情况下,依然强忍刮破摔伤的疼痛和当地村民一道,于27日中午12时许,成功将死者余某某运出深山,后经法医初步检查,其头部两处创口,系意外死亡。县局民警不怕牺牲的无畏精神和冒险救援的实际行动受到了死者家属的充分认可,并顺利将余某某尸体运往婺源县殡仪馆。
27日下午,副县长、公安局长胡松伶代表县政府及局党委,在局领导金朝阳及纪检部门的陪同下,对参与救援的民警和消防战士进行慰问,并对民警不怕苦累、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绝不退缩的精神,给予高度赞许。[1]
参考资料
1.休宁县:夜行二十余公里 民警徒步深山救援·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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