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军衔(纳粹军队的军衔区分)

2023-08-12 01:06 

纳粹军衔纳粹军队的军衔区分

纳粹军衔是纳粹军队的军衔区分。到1945年战败前,德国武装部队的军衔区分为陆军、空军、海军、武装党卫队和宪兵,党卫队衔级单独设置。其中陆军军衔中另设总参勤务军衔,在海军中又分为海上部队军衔、海岸部队军衔。同时军政官、技术官、女军人另设有专门的级别(军衔)称谓。为便于读者对各种军衔、衔称作横向比较,每一称号后均附编号,以“元首”为始,其他类推。

中文名

纳粹军衔

时代

1945年战败

所属军队

纳粹

最高军衔

元首

分类

陆军、空军、海军

空军

大元帅——帝国元帅;

元帅——空军元帅;

将官——空军大将、兵种上将(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术兵、航空通信兵、空军等6种,其中“空军上将”只授予非空军出身而从其他军种、部队或地方调入的人员)、空军中将、空军少将;

校官——空军上校、空军中校、空军少校;

尉官——空军上尉、空军中尉、空军少尉;

士官——空军资深军士长、空军上等军士长 、空军军士长;

军士——空军准军士长、空军军士;

士兵——空军资深豁免兵、空军特等豁免兵、空军上等豁免兵、空军豁免兵、空军上等列兵、空军列兵。

海军

元帅——海军元帅;

将官——海军大将、海军上将、海军中将、海军少将、海军准将;

校官——海军上校、海军中校、海军少校;[1]

尉官——海军上尉、海军中尉、海军少尉; 

士官——海军资深军士长、海军上等军士长、海军军士长;

军士——海军准军士长、海军军士;

水兵——海军资深豁免兵、海军特等豁免兵、海军上等豁免兵、海军豁免兵、上等水兵、水兵。

党卫队

领袖——党卫队全国领袖(3);

高级长官——党卫队最高集团领袖(全国总指挥)(4)、党卫队上级集团领袖(全国副总指挥)(5)、党卫队集团领袖(地区总队领袖、地区总队长)(6);

上级长官——党卫队旅队领袖(旅队长)(7)、党卫队上级领袖(区队长)(8);

中级长官——党卫队旗队领袖(旗队长)(9)、党卫队级上级突击队大队领袖(一级突击队大队长)(10)、党卫队突击队大 队领袖(二级突击队大队长)(11);

初级长官——党卫队高级突击队中队领袖(一级突击队中队长)(12)、党卫队上级突击队中队领袖(二级突击队中队长)(13)、党卫队下级突击队中队领袖(三级突击队中队长)(14);

高级士官——党卫队突击队领袖(突击小队长)(15)、党卫队高级小队领袖(一级小队长)(16)、党卫队上级小队领袖(二 级小队长)(17);

初级士官——党卫队小队领袖(三级小队长)(18)、党卫队下级小队领袖(三级小队副)(19);

正式队员——党卫队分队领袖(代理三级小队副)(20)、党卫队突击兵(突击队员)(21)、党卫队上级队员(组长、上级狙 击兵)(22)、党卫队队员(队员、狙击兵)(23)。

预备队员——党卫队候补队员(24)、党卫队学员(25)。 

武装党卫队

(党卫军)

将官——党卫队全国总指挥<大将>(4)、党卫队全国副总指挥<上将>(5)、党卫队地区总队长<中将>(6)、党卫队旅队长<少将>(7);

校官——党卫队区队长<准将>(8)、党卫队旗队长<上校>(9)、党卫队一级突击大队长<中校>(10)、党卫队二级突击大队长<少校>(11);

尉官——党卫队一级突击中队长<上尉>(12)、党卫队二级突击中队长<中尉>(13)、党卫队三级突击中队长<少尉>(14);

士官——党卫队突击小队长<资深军士长>(15)、党卫队一级小队长<上等军士长>(16)、党卫队二级小队长<军士长>(17);

军士——党卫队三级小队长<准军士长>(18)、党卫队三级小队副<军士>(19)、;

士兵——党卫队代理三级小队副<上等豁免兵>(20)、党卫队突击队员<豁免兵>(21)、党卫队上级队员<上等列兵>(22)、党卫队队员<列兵>(23)。

以上共6等21级。 

军政人员

军政官专指军队中在后方单位、各级司令部、机关、院校中从事工程、技术、教育、新闻、通信、军医、兽医、军械、军需、军法、行政等勤务的军人(野战部队中的此类勤务由军官、技术官、士官担负),其级别分:

特级军政官——特级军政官(7);

高级军政官——一级军政官(9)、二级军政官(10)、三级军政官(11);

中级军政官——四级军政官(12)、五级军政官(13)、六级军政官(14);

初级军政官——七级军政官(15)、八级军政官(16)、九级军政官(18,在海军中相当于17)、十级军政官(海军单设,相当于18);

候补军政官——候补军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级。

女性军衔

女军人在当时的德国武装部队中数量不多,主要从事后勤辅助性工作。战争初期,她们着军便服,只佩带帽徽、军种胸标和兵种色带。到1943年前后,开始给女军人授予军衔、配带军衔标志,并利用德语的词性变化专门使用“女性军衔称号”。

在德国空军中为女军人设有如下军衔称谓:

女空军少校(11)、女空军上尉(12)、女空军中尉 (13)、女空军少尉(14);

女空军中士(18)、女空军一级下士(19)、女空军二级下士(20)、女空军一等兵(23)、女空军二等兵(24)、女空军三等兵(25)等。

在党卫队系统中倒是一直实行“男女平等”——因为按照希姆莱之流的观点:入选党卫队的人都是日耳曼民族的“精英”。早在1933 年就为女队员设计了女性服装,并授予党卫队衔级、佩带党卫队衔级标志,但称谓上仍使用“词性变化”,如党卫队女三级小队长等。

技术官

技术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技能、未接受过军内外正规专业技术培训的士官、军士,其级别、职务仅在本单位有效。技术官的服役年龄战前规定为不超过35岁,开战后放松了规定,这也是我们经常在有关二战的影视、历史资料中看到“德军辈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陆军中分为:

上级技术官——正营级技术官(11)、副营级技术官(12)、正连级技术官(13)、副连级技术官(14);

下级技术官——正排级技术官(15)、副排级技术官(16)、正班级技术官(18)、副班级技术官(19);

候补技术官——候补技术官(20)。

以上共3等9级。

参考资料

1.二战德国纳粹军队的军衔等级·东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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