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数字化校园)

2023-04-26 12:14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会考要求

应该是没有要求。

但是我不能给你一个绝对的定论,您可以去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官网上查询具体要求,一般来说看的是高考成绩,和会考无关。

以下内容来自《2023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普通高考提前批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以此类推。

(二)普通高考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以此类推。

报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的考生,必须达到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由学校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三)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单独招生计划表),且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即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分,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以此类推至第十专业。

5.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特长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6.如出现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将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7.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8.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专业潜能测试日当天提交残疾证、户口本、承诺书。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四)对口招生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对口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对口招生计划表),且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即对口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分,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以此类推至第十专业。

5. 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特长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6.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7.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专业潜能测试日当天提交残疾证、户口本、承诺书。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南宁有什么职校比较好啊

南宁比较好的职校有:

1、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公办、自治区级重点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南宁市教育局,创建于1959年,名为兴宁中学,1971年更名为南宁市第二十三中学。

2、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建校已有40年历史,它的前身是南宁市二十二中。学校位于竹溪路28号,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址和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毗邻,学校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

3、南宁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具有70年悠久历史的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自治区和南宁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市花园式单位和南宁市办学水平一级学校。

学校开设四大类共9个专业,在校学生3142人,是广西办学规模最大的职业高中和广西职业教育的窗口学校。

4、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具有60年历史的公办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南宁市信息技术集团龙头学校。

5、南宁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南宁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是1982年9月由南宁市十五中学高中部改办的,1984年12月2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挂牌成立,它是一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1983年起开办财会专业,1985年开办电脑专业,是南宁市开办职业高中班最早的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南宁职业技术学校代码

学校代码是11355。南宁职业技术学院(Nanning College for Vocational Technology)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创办,区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截至2014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124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6万余平方米,有固定资产总值10余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8亿元,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68个高职高专专业,图书馆纸质图书总数90.9万册。

扩展资料

师资力量:

截至2014年12月,学校有教师916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490人,校内兼课人员54人,校外兼职、兼课教师372人 ;有国家“万人计划”第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

教学建设:

根据2015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广西优质专业13个,广西优势特色专业3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最好的职业学院

广西最好的职业学院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11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9年6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入选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1783.01多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下设12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9000多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000多人。

师资队伍:

截止2020年底,我校拥有教职工92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近770多人。拥有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266人,其中,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广西高层次人才、广西技术能手等自治区各类高层次人才28人,南宁市特聘专家、南宁市首席技师等市各类高层次人才230人。

以上内容参考: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南职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

学校开设有10个二级学院,50多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机电一体化、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室内设计技术、应用泰语、软件技术等6个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1、公共管理学院:体育服务与管理、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传媒策划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2、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建筑工程学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业管理。

扩展资料

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1999年与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和南宁市建设技工学校、南宁师范学校合并更为现名,2009年12月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截至2014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124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6万余平方米,有固定资产总值10余亿元。

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8亿元,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68个高职高专专业,图书馆纸质图书总数90.9万册,电子图书总数5040GB,教师916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6147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本文地址:https://www.qiuzhishu.com/zhishi/69423.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qiuzhishu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