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平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副市长
陈兴平,男,汉族,1970年4月生,籍贯黑龙江大庆,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1月参加工作,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大专学历。现任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副市长。
中文名
陈兴平
出生日期
1970年4月日
国 籍
中国
出生地
黑龙江大庆
人物履历
1989年09月-1991年07月 齐齐哈尔林业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91年07月-1991年11月 待分配;
1991年11月-1995年01月 大庆市红岗区政府办秘书;
1995年01月-1995年08月 大庆市红岗区行政办副主任;
1995年08月-1996年11月 大庆市红岗区政府办副主任;
1996年11月-1998年01月 大庆市红岗区财政科副科长;
1998年01月-2001年02月 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局长;
2001年02月-2006年11月 大庆市红岗区政府副区长;
2006年11月-2008年12月 大庆市红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08年12月-2010年03月 大庆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
2010年03月-2011年05月 大庆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2011年05月-2015年12月 大庆市萨尔图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5年12月-2018年05月 肇州县委书记(其间:2013年9月-2016年6月,在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18年05月-2018年06月 大庆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8年06月-至今 大庆市政府副市长。[1]
工作分工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华能新华发电公司、华能大庆热电公司、国家电网大庆供电公司。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28日,大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陈兴平为大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参考资料
1.陈兴平·大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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